
近日,山西省民政厅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,计划从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施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,补贴资金每月最高抵扣额度为800元,通过全国统一的“民政通”政务服务平台,以电子消费券形式,按自然月发放至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个人账户,助力失能老人照护服务。
补贴对象为在山西境内居住,依据《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》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,且自愿在山西境内购买居家、社区、机构养老服务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,特困人员等已享受同类补助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。
补贴项目涵盖居家、社区、机构养老服务。居家、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、助浴、助洁、助行、助急、助医服务,以及康复护理、日间托养等;机构养老服务主要按照入住机构时间分为长期服务和短期服务。其中,居家、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参见《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》,清单内容将在“民政通”—“居家养老服务清单”模块适时进行调整更新。
补贴申请、能力评估、电子消费券发放、核销及资金结算全流程均依托“民政通”平台操作。补贴申请审核通过后,首月消费券将于5个工作日内发放,后续每个自然月的第一天发放消费券,个人可通过“民政通”点击领取。电子消费券当月获得,当月使用,次月失效。
通知明确,各级民政、财政部门要强化资金监管、防范骗补套取,建立季度报告制度;同时加强宣传引导,推动补贴政策落地,保障符合条件老人应入尽入、应发尽发。